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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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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座谈会公告

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座谈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障民众的知情权,我公司就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举行公众参与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占地:选址于公主岭市东南部环岭乡红旗村,现公主岭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

建设规模:拟采用1台日处理能力为400t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工程拟设置1台最大连续蒸发量为31.5t/h余热锅炉,1台装机容量为6MW的纯凝式发电机组。设备年运行8000小时,年发电量为4262.4kWh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存在于焚烧烟气中,主要为SO2NOx、烟尘、HCl、重金属及二噁英等。

废水:废水主要为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垃圾渗滤液、冷却塔排污水、生活污水等。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灰渣和生活垃圾等。

噪声:电厂各种设备运行噪声。主要包括风机、泵类及冷却塔等。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工艺,焚烧炉内采用SNCR脱硝工艺。除尘效率可达99.9%,脱硫效率可达90%,脱硝效率可达50%。经核算,本项目SO2排放浓度低于80mg/m3NOx排放浓度低于250mg/m3,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低于20mg/m3。经处理后的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经80m高的烟囱排放。

本项目垃圾渗滤液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要求后入该厂处理。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放。

本项目采取灰渣分除方式,飞灰经厂内飞灰稳定化车间稳定化处理后送公主岭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分区填埋。炉渣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对噪声源采取各种隔声、消声等措施。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经治理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可以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因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二、座谈会会议事项

1、会议时间:20161228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3、参会单位及人员

公主岭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城管局、本项目周边企业、公众代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单位。

4、会议议程

1)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概况作介绍和说明;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说明;

3)村民代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问题和意见;

4)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公众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5、申请参加座谈会的办法

1)本次会议将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遴选座谈会代表25名左右。

2)座谈会代表为本项目周边企业、单位及村民。请有意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于20161227日前到建设单位申请报名。

3)会议资料及座谈会事项将在相关街道、社区、村委公示栏公示,同时有关会议资料将在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官网(http://www.glhbjt.com/)公示。未能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也可提出书面意见送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公主岭德联生物质

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公伊路28号院

联系人:田苏岳

电话:15052236385

邮箱:tiansy@glhbjt.com

评价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崔朋

电话:0431-89165605

邮箱:913908087@qq.com

 

 

特此公告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